日前,土耳其海关和贸易服务部更新了纺织类产品的标签和纤维成分要求的法规标准。
相较于之前的法规,此次更新主要针对纺织类产品中可能含有的非纺织品的动物原料的标签要求,其中新法规第13条规定,任何纺织类产品中若含有动物原料,须在产品标签上清楚标明,如标明“包含非纺织的动物原料”。
新法规第13条适用于2016年1月1日之后投放市场的产品,其他法规条款的更新在法规公布后生效。另外,新法规还包括了产品的市场控制和监督,且由政府部门根据海关和贸易服务部于2014年6月12日在官方公报发布的市场监察与控制法规实施。若供应商的产品不符合相应规定条款,则会被给予一段纠正日期;若过了纠正日期产品仍不符合要求,则会被强制进行行政处罚。
为此,宁波鄞州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及时收集和了解新标签法规的内容要求,严格按要求组织生产,加强产品的升级,在日常工作中控制产品风险,密切与检验检疫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联系沟通,时刻关注国外各类技术性贸易措施,以降低产品出口风险。
文章来源:中国无纺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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